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深入解读。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实施方案》提出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碳排放与污染物排放同根同源,降碳和减污的路径也高度协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闫中立介绍,目前,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良好开局。制定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能源、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我省双碳“1+X”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太原市和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功纳入全国首批碳达峰试点。遴选确定首批8个省级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试点,积极探索零碳矿山、零碳开发区和传统产业深度降碳新模式新路径。

  能耗双控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梯队。持续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出台《山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能耗强度年度目标弹性管理,切实增强省级用能调控,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大力推动煤电、钢铁、焦化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重点行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显著下降。“十四五”前3年,全省能耗强度累计下降幅度位居全国前列。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梳理形成全省“两高”项目清单,对“两高”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分类处置。严控拟建“两高”项目准入,对“两高”项目实施跨部门联合审查。全面压减“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数量,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腾出用能空间,有力保障了一批重点项目上马。

  下一步,我省将全力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扎实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工作,以节能降碳和超低排放为重要方向,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助力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空气质量改善。近年来,我省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重大成果,有力支撑了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显著改善。

  煤炭智能绿色水平大幅提升。累计建成118座智能化煤矿,布局30座绿色开采试点煤矿,先进产能占比81%。煤电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有序布局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煤电机组,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半壁江山”。新能源规模跃升发展。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抽水蓄能、氢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5.83%。煤层气产业体系初步构建。建成6个年产量10亿立方米气田,形成了完整的煤层气开发利用产业体系。能源清洁化水平稳步提升。全省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为22.87%;“十四五”前三年,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6.36万台;淘汰落后煤电机组245万千瓦,完成“三改联动”6303万千瓦;全省煤炭消费低速增长,低于同期全国增速;2017年以来,全省完成清洁取暖改造691.53万户,每年可减少散煤燃烧600多万吨。

  省能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青介绍说,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纵深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着力打造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一是巩固拓展煤炭和煤电优势。巩固拓展煤炭主产区优势,推进煤矿数字化转型,2027年年底全省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因地制宜推广煤炭绿色开采技术,淘汰落后小机组,加快煤电项目“上大压小”。二是充分挖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潜力。持续推动风电光伏集中式做大做强、分布式做优做精,挖掘煤层气资源禀赋新潜力,统筹推进新型能源开发与产业链融合发展。三是大力培育能源消费新模式。在“控制”消费方面,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在“降低”消费方面,严格落实能耗双控政策,节能降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在替代“消费”方面,提高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终端电气化水平,健全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相结合的多能互补供暖体系。

  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实施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关键是抓好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表示,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评估,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政治责任,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相应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做好各自领域相关工作。

  严格考核督察。加大重点市、县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的权重,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市县,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或约谈。

  精准科学管控。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扩大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面,全面提升污染精准溯源能力,快速消除污染高值热点。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走航监测、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精准性、实效性。

  强化联防联控。建立汾河谷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交叉执法,实施应急联动,做到统一步调,协同减排,凝聚合力。聚焦太原盆地联防联控,完善太原及周边重点区域省市联管联建联防机制,助力省会太原空气质量提升。(程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