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第30批 2018年12月3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X140000201812060014 |
山西省阳泉市开发区书香门第小区,南门对面的路上,多家饭店的排烟口面对人行道,油烟扰民。 |
阳泉市开发区 |
大气 |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书香门第小区南门对面的路上排油烟口靠近人行道的饭店共有5家,为老柒牛肉板面店、湘村情骨头村饭店、姐夫家饺子馆、爱上小馆、梅家焖面,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实现油烟空中排放。 |
属实 |
开发区管委会要求饭店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确保正常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对油烟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如有跑冒滴漏立即进行整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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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140000201812060005 |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巨城镇移穰村,1、桃河河道有人随意挖沙卖沙,水体变黑;2、村东有一矾石厂,晚上偷偷生产,冒黑烟,随意排放矸石;3、上盘石村和下盘石村之间有一养猪场,恶臭熏人,粪便污水随意排放。 |
阳泉市平定县 |
生态 土壤 大气 水 |
1、2018年11月27日,平定县巨城镇工作人员发现有人在桃河移穰村段河道挖沙,当场制止并通知移穰村村委会加强河道管控,严禁河道采沙行为。12月7日巡查时,现场未发现挖沙、卖沙现象。 |
属实 |
责成平定县政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负起主体责任,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
平定县巨城镇纪委对移穰村书记、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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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140000201812050052 |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路家村镇东沟,村西沟煤矿污水外排污染当地水源;京昆高速的服务区的污水污染当地水源;现在村里自来水的深井被污染了。 |
阳泉市盂县 |
水 |
盂县路家村镇东沟村地处煤矿采空区,深井水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标准。西沟煤矿2018年处于停产状态,建有污水处理装置,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排水。京昆高速服务区生活污水配套建有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经处理合格后排放。2013年,水务部门、村委会共投资32.9万元购买196套净化水处理设备,户均一套,解决了饮水问题。后期由于净化水设备滤芯更换频繁,成本较高,该村多数村民的净化水处理设备已经停用。目前村民生活用水靠外出拉水解决,给村民用水带来不便。 |
属实 |
盂县政府已出台解决方案,决定将路家村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到该村(外接集中供水工程管网),解决东沟村村民吃水问题。管网延伸工程计划于2019年3月中旬开工,3月底前竣工。在工程竣工前由村委会负责拉水供给,路家村镇政府负责经费。 |
无 |
* |
4 |
D140000201812060004 |
阳泉市郊区河底镇红土岩村,村口有一中铁十局搅拌站,无环保手续,将废弃的混凝土和废水(添加化学成分)倾倒在排水沟里,污染环境;搅拌混凝土时,无除尘设备、清洗设备,存在扬尘污染。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河底镇大河北村,村北有一中铁十局搅拌站,无环保手续,将废弃的混凝土和废水(添加化学成分)倾倒在排水沟里,污染环境。举报人11月24日反映过,至今污染仍然存在,企业白天不作业,每天晚上偷偷作业。 |
阳泉市郊区 |
大气,水 |
1、河底镇红土岩村中铁十局搅拌站为山西华厦兴田工贸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11月2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领取排污许可证。12月7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企业已经停产,生产时所倾倒的混凝土废渣已经清理,现场未发现企业有废水外排现象。 |
属实 |
1、责成郊区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转迁之前不得生产。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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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140000201812060052 |
山西省阳泉市,市县两级都存在长时间没有给监察人员发放环保津贴的问题;阳泉市从11月中旬到现在,一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私家车单双号限行,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涉嫌一刀切。 |
阳泉市 |
其他污染 |
1、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于2016年1月1日起享受环保监测津贴。 2、2012年起,平定县环保局及事业单位取消发放环保监测津贴。 3、盂县环保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享受环保监测津贴。 4、2007年7月1日起,郊区环保局公务员享受的环保监测津贴予以取消。2010年1月起,取消发放郊区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享受的环保监测津贴。 5、2007年7月,城区环保局机关和下属环境监测站取消发放环保监测津贴。 6、2013年,矿区环保局及事业单位取消了环保监测津贴。 7、开发区未设置环保机构,环保工作由原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现在改制为建设管理部)下设的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有环保职能)。2017年我市进行机构改革时,拟定从市环保局抽出两个编制,组建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目前人员尚未到位。故未发放该津贴。 8、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以及山西省预报产品和气象扩散条件,专家会商研判,11月23日至26日我市将出现一次中到重度污染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11月22日下午8时,启动橙色预警,12月6日上午已经解除。省生态环境厅又对12月9日-13日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下达了调度令,为持续做好应对工作,12月8日12:00再次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因“一市一策”专家组认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形成原因是硝酸盐的爆发性增长,故启动市内机动车限行,限行时间从11月24日0:00-11月30日24:00。后又为应对11月30日-12月3日,12月9日-13日的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批准,机动车限行时间延续到12月15日24:00,限行范围仅仅是市区范围,不是市域范围,也不涉嫌一刀切问题。 |
属实 |
责成相关县区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办结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发放问题。郊区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该项津贴兑现到位,平定县、城区、矿区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依规办结该问题。市环保局将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配齐开发区环保分局班子,由开发区管委会保障充实环保工作人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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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140000201812060012 |
山西省阳泉市各县市区,从2012年开始环保津贴一直未发放。 |
阳泉市 |
其他污染 |
1、2012年起,平定县环保局及事业单位取消发放环保监测津贴。 2、盂县环保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享受环保监测津贴。 3、2007年7月1日起,郊区环保局公务员享受的环保监测津贴予以取消。2010年1月起,取消发放郊区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享受的环保监测津贴。 4、2007年7月,城区环保局机关和下属环境监测站取消发放环保监测津贴。 5、2013年,矿区环保局及事业单位取消了环保监测津贴。 6、开发区未设置环保机构,环保工作由原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现在改制为建设管理部)下设的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有环保职能)。2017年我市进行机构改革时,拟定从市环保局抽出两个编制,组建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目前人员尚未到位。故未发放该津贴。 |
属实 |
责成相关县区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办结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发放问题。郊区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该项津贴兑现到位,平定县、城区、矿区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依规办结该问题。市环保局将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配齐开发区环保分局班子,由开发区管委会保障充实环保工作人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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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140000201812060022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齐家堰村,个别村民在义白路旁边私自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
阳泉市郊区 |
土壤 |
举报中的地段位于齐家岩村义白路西,原先是一道深沟,齐家岩村曾多次对其进行清理。多年来由于附近企业、建筑工地、商铺众多,乱倒各种工程、生活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周边的环境质量。12月3日,齐家岩村委会已对垃圾进行了清理。12月7日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有新的垃圾倾倒。 |
属实 |
责成郊区政府安排专人值守,防止再次出现倾倒垃圾现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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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140000201812060048 |
山西省阳泉市小阳泉社区,天羽歌厅噪声扰民。 |
阳泉市城区 |
噪音 |
2018年12月7日,市住建部门联合市公安局办理此案,检查发现“天羽园苑音乐茶座”的通风口在排风过程中产生噪音。 |
属实 |
公安部门责令该茶馆对通风口进行封堵,并写了整改报告及保证书,要求其合法经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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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140000201812060032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桃坡六公里发煤站,拉煤车没有单双号限行,露天作业,扬尘污染。 |
阳泉市郊区 |
大气 |
举报中的“桃坡六公里发煤站”为阳泉亿通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煤炭铁路发运,环保手续齐全。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进行煤炭发运,正在进行封闭煤仓建设,对发运货台及道路进行定时洒水降尘,少量存煤采取了苫盖措施,未发现有运输车辆。 |
属实 |
责成郊区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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