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2403个,从事粮食生产的合作社487家;家庭农场发展到288家,其中粮食生产家庭农场147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达到878个,服务粮食耕作面积35万余亩,覆盖耕、种、防、收全过程各环节。建议要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因地制宜,科学、长远规划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政策。要积极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方向,给予粮食生产主体更多政策和补贴倾斜,促进全市粮食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产业化提高。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开展高标准农田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同时改造升级农村道路,提高耕地质量和机械化率,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要健全完善产权交易平台,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和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要拓宽融资渠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