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公??示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式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7-31日,市委、市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和《“回头看”整改方案》涉及我市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第01、14、16、20、25、28、30、31、32、34、35、38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验收组确认,上述任务完成整改,现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编号35:根据《山西省“十ニ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底前应新建污泥处置项目11个。但截至2016年底,仅完成晋中市、运城市2个项目,7个项目在建,吕梁、忻州至今尚未动工。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目标:建设完成我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并投运。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我市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位于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下烟村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处理阳泉市污水处理厂和阳泉昇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两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水率80%的脱水污泥,处理能力200t/d,干化处理后污泥含水率30%,产生量57.14 t/d,干泥送河坡电厂锅炉掺烧。该项目于2019年2月19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年5月29日进入商业运行,各项参数达到设计要求。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并处理处置污泥5.4万吨。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01: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工作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强,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受长期积累形成的粗放式发展思路影响深刻,发展的路径依赖较为严重。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动真碰硬不够,在推进工作时能拖则拖,部署多、落实少。

  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等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整改目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提升工作标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站位,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以生态环保倒逼企业转型升级。2018年11月以来,市委常委先后9次、市政府常务会先后10次听取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办理、整改汇报,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环保会议精神,研究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冬季清洁能源改造、裸山裸地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各县区、各乡镇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切实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制定了《阳泉市耐火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阳泉市社会独立洗选煤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我市两个特色行业发展方面入手,推动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推动全市耐火产业、洗选煤行业高质量发展。1月7日,市政府举办能力提升大讲堂,邀请清华大学博士尹文君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做了专题辅导,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全市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参加了学习。把干部环保培训列入培训计划,8月—9月,在秦皇岛环境干部培训学院开展了两期生态环保专题培训班,全市各条战线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各类专家在水、土、气三大污染攻坚战、环境监管与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分析等进行了专题培训。

  2.切实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坚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将“深化环保倒逼转型发展,着力提高污染防治科技化水平”作为省考阳泉6项指标之一。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杆不高、担当氛围不浓等问题,制定“对标一流整改提升清单”,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把“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作为主题教育整改任务之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月报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全市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刀刃向内,自我革命,通过同向发力,同步攻坚,做到了主动抓、盯住抓,治在本、改到位。

  3.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市委办公室制定了《市级领导领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交办重点问题工作方案》,将中央督察组交办的22件重点环保问题包给15名市级领导亲自督办,市委书记关建勋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雷健坤分别领办督办。主要领导亲历亲为抓整改、抓落实,市委书记关建勋、雷健坤多次调研、突查、督导环保工作,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环保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类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阳泉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阳泉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全面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县区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落实,扎实落实党政领导领办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4.全面强化工作落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污染源自查自纠,2018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9起,实施行政处罚837.55万元。2019年,建立和完善了重点排污单位及一般排污单位名录,形成了全市“双随机”制度抽查动态数据库。共实施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1001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55家次,一般排污单位845家次,其他执法监管事项1件。截至11月底,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24起,罚款2562.97万元,同比增加26.3%,共查办四类典型案件146件,同比增加40.4%,其中:查封扣押109件、限产限排21件、行政拘留13件、移送犯罪3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山西省审计厅的工作安排,省厅统一组织安排了全省2017、2018年度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审计。由吕梁市审计局对阳泉市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已结束,现正在征求意见阶段。2018年阳泉市审计局组织了对平定县委书记申济、原县长韩加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的审计。2018年12月3日,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阳泉组移交我市损害生态环境6个责任追究问题对3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县处级2人,科级4人)。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14:山西省散煤煤质超标问题突出,取暖季洁净煤需求在1300万吨以上,但截至2018年11月仅供应约300万吨,其中太原、临汾需求量分别为26万吨、100万吨,实际供应分别为9.1万吨、9.5万吨。督察组随机采集太原、临汾等5地市57个民用散煤样品,检测发现30个样品不同程度超标,不合格率高达53%,其中太原市12个煤样无一合格,临汾市10个煤样中9个不合格。

  ????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优化民用洁净煤供应点设置,保障合格洁净煤供应,扎实开展散煤煤质抽检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1.2019年共筛选确定了9家洁净煤供应企业,向社会公示挂牌,对洁净煤供应点实现秋冬季民用煤抽检月度全覆盖。

  2.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市洁净煤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阳泉市冬季洁净煤供应保障实施方案》、《阳泉市民用煤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阳泉市冬季洁净煤取暖补贴标准》等民用清洁煤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民用洁净煤供应和使用管理。2019年,全市已经清理劣质散煤6.77万吨,劣质蜂窝煤2.3万余块,并设立了5个散煤治理站点,对劣质散煤加强源头管控。

  3.2019年秋冬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洁净煤供应点民用煤抽检30批次,实现月度抽检全覆盖;全年抽检其它煤炭及其制品73批次。2019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涉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案件1起,罚没款金额7737.6元;另有2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16:一些地方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不够,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秸秆焚烧现象频发。近两年,晋中市政府先后5次调整秸秆禁烧牵头单位,工作缺乏连续性,秸秆禁烧基本没有落地。督察多次发现平遥、介休等地国道、高铁沿线大面积焚烧秸秆,吕梁、忻州等地也存在类似问题,造成局部大气污染严重。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现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决策部署,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为主攻方向,积极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出台了《阳泉市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阳农局字[20I9]120号)。2019年截至11月底,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37. 43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86. 08%,预计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可达88%以上。

  2.通过培育秸秆收储市场和产业化利用主体。目前有1家专门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的企业,46家秸秆产业化利用市场主体,秸秆临时堆放点21个。我市盂县通过2016、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初步摸索形成了“机收+腐熟剂+深耕(旋)“、“机收+捡拾裹包(打捆)+储存 ”2种秸秆综合利用模式,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同时还带动发展了秸秆利用、收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形成秸秆资源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

  3.加强示范引导,开展培训宣传。利用技术咨询、田间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要点,让广大农民了解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自觉的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全民参与氛围。

  4.疏堵结合,加强秸秆禁烧。以秸秆综合利用为导向,各农业县区采取张贴通告、广播、电视等形式开展禁烧宣传,发现问题依法处置,全面推进秸秆禁烧。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20:针对第一轮督察交办的鑫海化工公司环境违法举报问题,吕梁市没有进行认真查处,无视企业存在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违法停运环境保护设施、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未经备案购买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未深入调查即上报举报不属实,并进行公开。原省环境保护厅把关不严,先后4次为该企业发放或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充分暴露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不作为问题。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市出台了《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对全市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2家重点产废单位、9家2018年考核基本达标、不达标单位、5家未纳入上年度抽查考核范围企业进行了抽查,进一步加强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审批,全市共核发了1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即阳泉市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证,证号为:G14030110001。

  2019年,全市共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件,其中涉危废违法处置2件,均适用刑事拘留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25:焦化行业污染监管不力。山西省大多数焦化企业采取湿熄焦工艺,但熄焦废水超标现象普遍,大量酚、氰、氨等污染物以气态形式排放,大气污染严重。督察组抽取太原、临汾等6地市14家焦化企业熄焦水进行检测,发现12家存在超标问题,其中10家挥发酚超标,平均超标174.3倍。对此,有关部门和地方管理不力,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履责不力,环境保护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县委、政府

  整改目标:全面整治焦化行业无组织排放、熄焦废水超标问题,督促焦化行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稳定达到焦化行业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加强行业管理,提升焦化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逐步推动焦化企业实行干熄焦工艺。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我市现有焦化企业两个,即山西晋玉煤焦化有限公司、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长期以来,我市十分关注两个焦化企业的污染防治能力建设,2017年,两个企业建设了全封闭煤场,2018年,我市自加压力,全面完成了焦炉烟气特别排放限值改造任务,截止目前,两个企业在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物料储存、输送采取了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实现生产工艺过程无烟气跑冒逸散;厂区道路硬化,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主要大气污染物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用于湿法熄焦的焦化废水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开展了焦化行业专项整治。对2家焦化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等8项整治内容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检查31家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烟尘无组织排放环境问题4起,行政行政处罚2个,累计罚款30万元。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28: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推进迟缓。山西省钢铁、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严重不到位,全省9个地市的21家钢铁、36家焦化企业仍涉及2万余户居民未搬迁到位。吕梁市金桃园焦化、华鑫煤焦化各涉及1400余户,当地政府和企业至今无搬迁计划,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我市盂县中信、晋玉两家焦化企业。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盂县区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确保完成两家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任务。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我市焦化企业两家,分别为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晋玉煤焦化有限公司。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委托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编制《盂县东坪煤矿60万吨焦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6月29日由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以《关于盂县东坪煤矿60万吨焦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晋环函【2007】341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书予以批复,按照环评内容“厂址选择可行性评价”显示:符合《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2012)要求,不涉及搬迁事项。

  山西晋玉煤焦化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委托山西省化工设计院编制《山西晋玉煤焦化60万吨焦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11月16日原山西省环保局以(晋环函【2007】699号)文件予以批复按照环评内容“厂址选择可行性评价”显示:距离厂址最近的西北部的许家沟村约600米,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需搬迁。2010年10月25日由县政府责成项目所在地南娄镇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县政府办、环保局、国土局、经贸局、建设局相关人员及许家沟村委、搬迁户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达成一致意见:界定搬迁63户共299人,搬迁新址为南娄镇北上社村。计划征用土地22.58亩,投放住房建设资金200万元,新校建设费用100万元,道路建设及手续费用50万元,共计350万元,全部由晋玉公司承担,居民新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并将该新区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2011年7月,350万元搬迁资金全部到位,63户新居及学校全面建成,搬迁工程按照“环评”要求已经落实,盂县人民政府以盂政函〔2011〕38号文件向原省环保厅进行了报告。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30:2018年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强化监督发现,山西省8个城市中,有796家“散乱污”企业治理不到位,同时还新发现297家清单外企业,整治力度亟待加大。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阳泉供电公司

  整改目标:加大整治力度,实行持续排查,动态管理,分类处置,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历年来,阳泉市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取缔工作。2017年,印发了《阳泉市“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散乱污”的排查和取缔关闭工作,2018年,在《阳泉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均明确提出了“散乱污”企业的持续整治要求,2019年,《阳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再次发出了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的要求。特别是在2019年夏季,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开展了“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将“散乱污”企业清零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进行了彻底清理,在整治工作中,我们结合日常帮扶、执法检查、督查等工作,边排查,边整治,取得了实效。2017年至2019年12月,阳泉市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538家,其中应取缔企业482家,截止目前,482家应取缔企业已全部完成取缔,56家需提标改造类企业中49家完成整改,7家正在停产改造。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31:“气代煤”工作推进存在问题。2017—2018年全省“气代煤”任务数为88.24万户,截至2018年11月底,实际改造完成88.59万户,但仅通气61.33万户,整体通气率约70%。另外,各地进展不均衡,大同、运城、朔州等市通气率分别仅为3.1%、20.3%和44.8%。朔州市山阴县一些村庄燃气管网已经铺设到住户门口,但“最后一米”迟迟没有打通,群众意见很大。财政补贴政策不到位,长治市24家燃气公司中只有1家获得政府补贴,阳泉市部分县区补贴标准参差不齐,部分已通天然气的住户又恢复燃煤取暖。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按照“以气定改”原则开展“煤改气”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气代煤用户的通气工作,并落实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同期到户。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1.市发改委: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2019年3月,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区对2017-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任务完成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査和评估。经核查,全市2017-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计划为79388户,其中:煤改气49078户,集中供热19918户,煤改电10392户。全市2017-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完成76053户,占任务比例的96%。其中:煤改气完成42842户,煤改气锅炉完成7673户,电暖器+液化灶方式完成1123户,完成煤改气任务的105.2%;集中供热完成17049户,煤改电完成7366户。

  2.市财政局:发文《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暂行补贴标准的通知》(阳清洁取暖【2019】4号,明确“煤改天然气”运行费用补贴2500元、“煤改煤层气” 运行费用补贴1400元,市县各负担50%。

  3.市能源局: 2019年,全市计划改造65386户,截止11月15日,全市实际完成改造66350户,完成率101.47%。完成了全市“煤改甲醇”确村确户工作,明确了“煤改甲醇”补贴标准,其中,设备补贴6000元/户,运行补贴2400元/户。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和确村确户情况,3.85亿元改造资金(总投资的80%)已经下拨到位,2019-2020采暖季的运行补贴1.17亿元已预拨至县区,由县区政府逐月将补贴款预拨至天然气、煤层气和甲醇企业,居民直接按补贴后的价格进行购买,减轻了群众资金负担。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32:燃煤小锅炉淘汰不彻底。2018年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强化监督发现,全省8个地市共发现禁煤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清单中有168台未淘汰,同时新发现未列入淘汰清单的燃煤小锅炉344台。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市域内全部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市域内全部淘汰了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淘汰工作涉及燃煤锅炉44台,其中包括:平定县19台、盂县4台、郊区21台,上述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淘汰率达到100%。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34:重型柴油车尾气管控薄弱。山西省机动车尾气监管能力不足,工作推进滞后。截至督察时各市均无固定式设备投用,仅长治、晋城各配备了1台移动式设备。此外,除晋城、临汾有18台便携式执法设备外,其余地市无一配备。多数地市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工作流于形式,检查数量少,处罚金额低。吕梁市、晋中市货运车辆日均通行量均达数万辆次,但2018年1—10月,吕梁市路检路查1063辆,发现超标462辆,处罚7辆,处罚金仅700元;晋中市路检路查3222辆,发现超标147辆,处罚2辆,罚金仅200元。这种做法没有起到震慑效果。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逐步形成“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1.监管能力建设:全力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建设,2019年7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9月底建成试运行,2019年11月与省生态环境厅平台对接,2019年12月13日通过专家验收。分别在马家坡、白泉、下白泉、河坡、冠亚城5个点安装了机动车固定式垂直遥感监测设备,阳泉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配备了1辆遥感监测车。与此同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先后购置了 10套便携式机动车检测设备。

  2.建立联合执法机制:2018年,阳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阳泉市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农用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阳泉市公安交警支队和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在上年工作基础上,分别出台了联合执法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开展检测、公安交警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治理的工作机制,并开展了联合执法。全市共设置了10个柴油货车固定检测点(其中城区1个、矿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郊区2个、平定县2个、盂县3个),2019年以来按照平常至少每周开展一次、秋冬季至少每周两次的路检路查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累计检测1105车次,机动车固定点位遥感监测共检查柴油车184350车次, 移动遥感车筛查922车次,经确认超标76车次,均移交交管部门处理。

  3.加强源头管控: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严格执行“先环检、后安检”的要求,对尾气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倒逼尾气不合格车辆进行治理。2019年共检验机动车133279辆,其中对 6572辆尾气检测不达标车辆提出了维修、复检要求。对新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当前规定的排放标准,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不予登记。2019年7月1日以来,共注册“国六”标准小型汽车7560辆。积极推进老旧车淘汰,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进行强制报废;采取当前车管业务关联措施,对存在未报废老旧车的单位、个人,一律停办其他机动车相关业务,倒逼隐患车辆报废拆解;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老旧车淘汰淘汰宣传工作,争取群众对老旧车淘汰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19年,淘汰老旧车1127辆。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35: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原工商部门油品抽检覆盖率偏低,处罚力度不足。2018年1—10月,全省共抽检416户成品油经营单位947批次车用汽柴油,按经营单位计算抽检覆盖率仅为11.3%,按油品批次计算仅为0.13%;抽检共发现121批次油品不合格,但由于管控不力,不合格油品在检测期间又基本流入了市场。生态环境部同期开展油品质量抽查发现,山西省柴油车硫含量超标率高达80%,平均超标34.3倍,最高超标81.8倍。2018年10月起全省开展黑加油站清零行动,在两周内就发现黑加油站226个、黑油罐车70辆,全省机动车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双打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每年覆盖全市境内省级抽查以外所有的加油站和油库,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1.加强车用油品抽检工作。下达《阳泉市2019年度全市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阳市监办[2019]38号)、《关于下达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阳市监质监[2019]355号),安排布置车用油品抽检工作。2019年市局车用油品质量抽检291批次,其中车用汽油130批次,车用柴油161批次,不合格5批次,在营加油站点抽检覆盖率100%,批发油库抽检覆盖率100% 。 ????????

  2.加强经销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查处。2019年立案查处不合格油品案6起,罚没款53.007万元,另有4起不合格油品案正在办理。

  3.积极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行动。2018年以来,出台了《阳泉市打击取缔黑加油站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阳政办发〔2018〕98号),明确了原则目标、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任务要求,签订了四级《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集中学习、专项行动、部门联动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严格打击取缔黑加油站,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全市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工作中,共计查处黑加油点4个,黑加油车22辆,非法油品32.527吨。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编号38:煤矿及矸石堆场自燃导致的大气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忻州市孟家窑煤业公司13处着火点中仅有1处按期完成灭火工程;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公司违规倾倒煤矸石,堆场自燃产生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区党委、政府,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阳煤集团、晋能集团、荫营煤矿、固庄煤矿

  整改目标:严格控制辖区内煤矸石增量,减少存量。对煤矿及矸石堆场自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监督责任主体开展整治。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

  我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及矸石治理要求,市工信局和能源局先后转发、印发了省工信局和省能源局关于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煤矸石井下分选及返井试点等相关文件,明确2家煤炭生产企业为省级和市级试点示范单位,与江苏天得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山西省阳泉市煤矸石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控制辖区内煤矸石增量,增加煤矸石综合利用量,进一步减少煤矸石存量;同时,加强矸石山督察检查力度,不断提升矸石山治理标准,确保老旧矸石山和在排矸石山能够彻底消除自燃隐患。

  1.控制增量,减少矸石存量

  2018年7月,市工信局(原经信委)转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阳经信节能〔2018〕131号),提出“推进煤矸石发电、生产烧结砖、水泥等利废建材和筑基铺路的规模化利用,利用煤矸石在生产日用瓷、工业用瓷、耐火材料、高岭土、莫来石等高附加值产品中的应用比例。鼓励煤矸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土地复垦、沉陷区治理,鼓励煤炭企业研发适合不同地质条件和矿井开拓方式的井下充填置换技术并推广应用”等资源综合利用要求;2020年1月,市市能源局转发了省能源局《关于在全省新建煤矿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试点示范工程的通知》,明确阳煤集团西上庄煤矿有限公司被列为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和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省级首批试点示范工程;根据《关于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连采充填开采项目列为市级绿色开采试点煤矿的通知》(阳能源煤炭发〔2019〕20号),明确盂县东坪煤矿有限公司为市级绿色开采试点示范工程。与此同时,我市着力在煤矸石综合利用,减少存量方面下功夫,2019年12月,市能源局与江苏天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山西省阳泉市煤矸石资源处理中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建成后日处理煤矸石10000吨,煤矸石资源化处置综合利用项目将利用低温无氧裂解技术,对我市煤矸石进行资源化综合处理,有效避免大量煤矸石填埋和露天堆放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处理后产生的焦油、熟料和可燃气体作为可利用资源进入下一产业链。实现煤矸石变废为宝,综合利用,减少煤矸石存量的目标。

  2.全面跟踪,完善示范工程

  我市共有20个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列入《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工作方案》“一区一带八个点”中“一带”,总投资6.1亿元,包括采矿权主体存在的15个,采矿权主体灭失的5个。我市为推进20个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试点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其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委书记亲自领办,亲自督导。2018年底,20个示范工程主体已经全面完工,2019年,全面跟踪示范项目,采取督察督办,定期调度等形式,督促各项目单位抓紧时间进行植树、种草生态恢复,截止年底,全市20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已经全部完工,彻底杜绝了排矸不规范、自燃等问题。

  3.主动排查,持续督查督导。

  我市高度重视矸石山治理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矸山治理与生态恢复、严防自燃等工作。市政府“5.14”全市生态环保夏季攻坚行动动员会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5月20日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目前全市共148座煤矸石排矸场。其中有主82个,无主66个。82个有主排矸场中,已督促责任主体按照时序进行治理。66个无主排矸场,均已停止排矸,正在进行初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二矿思汉沟矸石山局部区域自燃问题,已经采取了措施主动灭火,目前已无自燃现象。但现因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能动工,造成工程延期,预计2020年4月底完工。我市其余矸石山没有发生自燃现象。

  4.提标治理,防止自燃反弹。

  2019年,为了提高生态恢复和治理标准,我市把15座矸石山排矸场划定为当年提标任务。对于闭库矸石山通过改良树种、改良土壤水平、试种农作物等方式进行巩固提高;对于边排边治的矸石山,按照水平排矸、推平压实、黄土覆盖、生态恢复的方针进行治理。截止目前,对15个矸石山进行提标治理。其中平定2个,分别为平定古州东升阳胜煤业有限公司张庄镇南阳胜村矸石山、平定汇能煤业有限公司张庄镇夏庄村矸石场;盂县1个,为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旧矸石场;城区3个,分别为瀑里矸石山、王家峪村与大阳泉村和西峪村交界处矸石山、西峪村矸石场;矿区4个,分别为三矿280矸山、三矿大脑梁矸山、四矿二坑矸山、二矿思汉沟矸山;郊区5个,分别为新景芦南矸山、阳煤一矿常家山旧排矸场、阳煤一矿曹家掌村矸石山、阳煤二矿龙门风井排矸场、通源公司煤场。对矸石山的提标改造目前仍在持续推进中。

  5.压实责任,有效控制污染。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定期组织听取县区汇报,县区按阶段反馈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导,通过层层比对,反复验证与实地查看,我市煤矿及矸石山自燃导致的大气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