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泉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阳泉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贯彻民主立法原则,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阳泉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2021年9月7日至10月8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阳泉市南大街19号阳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0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阳泉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征求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发至yqrdfzw@163.com。
3.传真方式。0353--2032784
特此公告。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阳泉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
(草 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红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弘扬适用本条例。
第三